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从2008年9月1号起,全国将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荆州将怎样执行?
荆州市工商局个体工商管理科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还没有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通知,但湖北省工商局近日已向荆州市工商局发来通知,要求荆州市工商局对这一政策的实施作前期调研,了解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问题和个体工商户对此事的反响。不过,这位负责人表示,不管正式文件是否下发,从9月1号开始,荆州市工商部门都会按照规定实行。按照目前的统计,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惠及全市9.3万户个体工商户,具体惠及金额,市工商局个体工商管理科负责人表示暂时不清楚。(编辑:蔡飞)
荆州工商9月1日起按规执行停收“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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