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地处江汉平原腹地和中国版图的几何中心处,全市国土面积1.41万平方公里,下辖荆州、沙市两区,江陵、公安、监利三县和松滋、石首、洪湖三市,人口636万,其中中心城区面积59平方公里,人口75万。荆州是国家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长江中游重要港口和鄂中南地区中心城市。
一、科技资源
荆州科技、教育发达,是湖北省第二大人才密集地。拥有省部级重点综合性大学--长江大学等7所高等院校和19所中专学校,高等学科门类齐全,建有博士点3个、硕士点46个,在校生12万人;全市科研院所300多家,其中国家和省属驻科研单位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5个;全市科技人才19.8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22383人;R&D人员6991人;全市各类专家189人,其中国家级专家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2人;荆州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经过几年的发展,正成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基地,目前已有110家企业入驻中心进行孵化。七一一厂的移动通讯设备一直用于"神州"2号"神州"6号的发射、运行和回收。
二、优势条件
区位优势 荆州地处"两湖平原"(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中心,东连苏沪,西通巴渝,南达两广,北抵中原,是我国东西南北的地理要冲,距中国"四大经济发展极"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均为1000公里左右,从荆州始发和中转的物资在24小时内可运达这一范围内的任一城市。独特的区位优势,使荆州成为"长三角"和"珠三角"两大经济发达区域与大西北之间最重要的交通驿站。通过荆州这一现代驿站,将中国大陆湿润与干旱两种生态、制造与资源两类产业、富庶与贫瘠两重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荆州将成为各类产业资本转移的焦点。
交通优势 荆州位于全国国土开发一级轴线(长江)和二级轴线(京广、焦枝铁路)交汇处,连东西、贯南北,"居中"独厚。长江黄金水道横穿全境。公路四通八达:207国道,襄荆、荆东、随岳等高速公路纵贯南北;318国道,沪蓉、宜黄高速公路横跨东西,并与京珠高速公路和全国高速公路网连接。荆沙铁路与焦枝铁路接转,货运联通全国;横穿荆州的全国第一条高速铁路---沪蓉高速铁路,2006年开工建设,将于2009年正式通车。荆州水运通江达海,沙市盐卡新港为国家一类通商口岸,年吞吐能力400多万吨,集装箱储运能力超过2.6万标箱。主跨径长度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荆州长江大桥,将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平原连为一体,为荆州经济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
三、产业基础
近几年来,荆州市围绕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这条主线,超常规发展高新技术产 业,高新技术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初步形成了以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光机电一体化、精细化工、生物工程与医药以及轻工、纺织等为支柱,以新材料、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境保护为优势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格局。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已成为拉动全市 工业增长的主要力量。
"十五"以来,全市共争取省、国家各类科技计划406项,其中国家级87项,省级3 19 项,无偿项目经费4494万元;共900项专有技术申请了国家专利,178个项目获市级以上科技 进步奖,其中省级科技奖112项。目前全市拥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57家(其中国家级6家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74亿元,增加值达到21.8亿元。
四、发展规划
发展重点 未来五年,我市高新技术产品的发展重点是: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产业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光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大力发展能源、 资源、环境技术,解决好当前制约荆州经济发展的高能耗、高污染"瓶颈"问题;加快推进以公共创新创业平台和科技基础条共享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全市建成5-10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全 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100家,产值达到150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20 %;全市R&D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1.5%;风险投资机制逐步确立,社会化科技投融 资体系初步形成。
五、投资环境
基础设施 荆州地处长江之滨,水资源十分丰富,全市日供水综合能力达到150万立方米,中心城区日供水能力超过71.6万M3;荆州背靠三峡和葛洲坝水电枢纽,目前电网可供负荷量为110万千瓦;荆州是湖北省第二大信息枢纽、节点和区域信息传输中心,通讯服务方便、快捷。荆州开发区是国家批准的省级重点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63.08平方公里,区内建有荆州工业园,园内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完善,实现了"七通一平";总投资1.8亿元红光污水处理系统已建成,日处理污水能力10万吨,完全可以满足荆州工业园工业企业排污处理的需求。
投资成本 经综合测算,荆州与沿海发达城市比较,荆州开发区工业用地基本价格为6.1-7.3万元/亩,土地平均成本为上海的三分之一,为深圳的五分之一左右;工业用电价格每度0.46元左右,电力成本分别为上海和深圳的五分之二和五分之三左右;工业用水价格为每吨1.00元左右,相当于沿海的二分之一左右;工业用气成本为深圳的五分之一;交通成本在上海的四分之一以内;荆州海关的外贸集装箱港口装卸费用不足上海海关的三分之一,约为武汉海关的四分之三;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劳动力成本为沿海的二分之一左右;工业成本仅为北京的八分之一。
投资服务 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实施"工业兴市"战略,保护市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实行"零干扰"特殊保护政策,任何部门和单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企业开展检查、评比、达标和其它行政执法活动,杜绝行政执法部门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对大型外来投资企业实行"荣誉市民"制度,荣誉市民24小时可以与市长直接对话,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公安部门颁发特别通行证、并在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和照顾;对各类投资手续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集中审批,实行优质高效的"一站式"窗口服务;设立经济环境投诉中心,专门受理和查处各类经济环境的投诉事宜。
六、优惠政策
凡入驻荆州开发区的企业除享有国家、省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政策优惠。
土地政策:进区工业项目可采取协议出让、租用等方式使用土地,由开发区统一征用、统一拆迁、统一补偿,统一征地;工业项目视其投资规模、科技含量、产业关联度、利税水平,在协议用地最低价(新区6.1万元/亩、老区7.3万元/亩)基础上每亩分别给予1-2.5万元的补贴(投资额过亿元的项目,另行商定补偿标准);公益服务用地给予适当优惠;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可采取先用地再分期付款的办法缴纳土地费(首付50%以上)。
财税政策 埠外投资工业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先征后返(前2年全返,后3年返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其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中适当返还;获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国家免检证书以及省级以上新产品证书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返还1至3年;企业增资扩股或在本区域兴办其他工业企业,新增投资部分所产生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返;凡获国家、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财政给予一次性重奖;对企业新创立的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开发区财政一次性资助5-10万元;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孵化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所缴纳的各项税级本级留成部分,开发区财政作为专项资金针支持企业;新办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从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二免三减半",2010年前其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减按3%征收。此外,外资企业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优惠。
规费政策 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区留存部分一律免收;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均按最低标准收取;涉及企业的服务性收费标准均按规定标准的下限收取。
特殊政策 海外博士到开发区创业,给予15万元的实验设备和设施补助费,并免费提供一年的办公住宿场所,免费代办公司开办过程中的各种手续,中试完毕后积极为其寻找合作伙伴,优先申报和争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引荐项目起关键作用的单位和个人,项目建成后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3‰予以奖励,实际到位资金过亿元的另可提高奖励比例。
此外,市政府还将就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